為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經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2020年我市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綜合性補貼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底(相應車輛注冊登記日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補貼申請日期截至2022年1月20日)。補貼申領發放工作仍按《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綜合性補貼申領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發改〔2020〕45號)、《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廣州市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綜合性補貼申領工作指引的補充通知》(穗發改〔2020〕94號)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1年2月10日